站内搜索

搜索

旦漫吧

[BL小说] 《罪系列(有罪+原罪+赎罪+堕罪)》[作者:和泉桂]出场人物:穗高棹x樱井透也

 

升级   14.2%

2

主题

391

帖子

2165

金钱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积分
571
发表于 2022-12-30 14:00:5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发布小说
资源信息: 如标题所示
资源格式: TXT
更新状态: 完结
下载方式: 附件下载
压缩密码: danmanba.com或123456778899
资源来源: 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!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!
其他: -
1.《有罪》
樱井透也在出版社担任编辑,才被提拔为畅销推理小说作家穗高的责任编辑,可是公司命令是要比原来预定提早出书。在说服很难应付的穗高过程中,透也和穗高发生肉体关系作为得到原稿的交换条件,应该可以说这是为了工作的可耻行为。但随着身体的反应,透也的心慢慢产生迷惑,甚是苦闷。使人难过的大男人的恋爱故事。
2.《原罪》
原来透也自己是闷葫芦。
只会算计,却没有勇气行动。
他只想在工作上求表现。
受到这种尊严的驱使,使他不能专情于与穗高的恋情。
透也在背叛了美和,而选择与穗高的爱时,就试图遗忘背德的自己。
但这一切,绝不能再走回头路。
“你愿不愿意与我约会?”
穗高又再问一次。
“当然愿意……而且我还要待在老师的身边,直到永远!”
3.《赎罪》
出版社编辑樱井透也,与小说家穗高曜热恋已经过一年。虽然穗高极尽温柔体贴,却让透也对这份恋情产生微微的不安中,透也是否是穗高的恋人之诽闻竟不胫而走地甚嚣尘上,且听说穗高有意换下他担任编辑之工作的消息后,简直使透也每天过着仿佛是行尸走肉的日子。
4.《堕罪》
编辑樱井透也搬完家,便邀请当代名作家也是恋人的穗高棹至其只有1K之新店后,历经二年的恋情,使透也沐浴在幸福境中,且决定替穗高棹三本畅销小说出版成特辑以寻读者。结果却在进行中,发现穗高棹不为人知之过去而震撼不已。




☀为防止采集,请回复后查看。
☀高级会员以上用户组,VIP用户组,免回复。
☀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!
☀看后即焚,请勿四处转播和商用,喜欢请支持原作者!
━下载地址━
游客,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



上一篇:《漂亮炮灰(无限)》[作者:小阿芬]出场人物:怀姣
下一篇:《君校尤牛勿》[作者:不止万]出场人物:李京
更多资源

升级   15.6%

0

主题

4809

帖子

4819

金钱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积分
578
发表于 2022-12-30 14:47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楼主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16.6%

0

主题

4858

帖子

4858

金钱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积分
583
发表于 2022-12-30 15:12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2.67%

0

主题

1727

帖子

1737

金钱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积分
208
发表于 2023-1-2 08:3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97.33%

0

主题

1630

帖子

1630

金钱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96
发表于 2023-1-3 18:40:3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6%

0

主题

1815

帖子

1818

金钱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积分
218
发表于 2023-1-4 22:23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楼主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18%

0

主题

69

帖子

25

金钱

新手上路

Rank: 1

积分
9
发表于 2023-1-4 22:25:1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666666666666666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5.35%

24

主题

7403

帖子

3065

金钱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107
发表于 2023-2-14 21:04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17%

0

主题

4877

帖子

4877

金钱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积分
585
发表于 2023-3-21 21:05:1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2.33%

0

主题

1713

帖子

1723

金钱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积分
207
发表于 2023-3-23 18:42:07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楼主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合作
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
友情链接 媒体合作
联系我们
社区
旦美漫画 旦美小说
旦美图片 旦美电影
旦美动漫 旦美遊戲
声明
_______ 免责声明
反馈
意见建议 用户使用协议
帮助
更多
_______

_______

手机版|小黑屋|旦漫吧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